• 美容师
  • 美容师
  • 预计课时:57课时
  • 开课时间:2022年6月1日
  • 产品有效期:一般为考试结束后一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的通知。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是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促进扩大就业的重要举措,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指引。

一、职业定义
  美容师证书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美容师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是一种职业技能鉴定证明、劳动工种(岗位)操作技能证明、职业准入证明。凡考核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国家劳动部官方网站网上查询,是相关人员求职、任职、晋升、包括出国等的法律上的有效证件,可记入档案、全国通用。

      从事顾客面部护理、身体护理和美化修饰容颜的人员。

二、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三、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2)本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①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四、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 min。技能考核时间;五级/初级工不少于100 min,四级/中级工不少于180 min,三级/高级工不少于180 min,二级/技师不少于180 min,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180 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 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