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健康管理师
  • 健康管理师
  • 预计课时:49课时
  • 开课时间:2022年6月1日
  • 产品有效期:一般为考试结束后一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的通知。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是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促进扩大就业的重要举措,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指引。

一、职业定义
  健康管理师证书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健康管理师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是一种职业技能鉴定证明、劳动工种(岗位)操作技能证明、职业准入证明。凡考核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国家劳动部官方网站网上查询,是相关人员求职、任职、晋升、包括出国等的法律上的有效证件,可记入档案、全国通用。

    从事健康的监测、分析、评估以及健康咨询、指导和健康干预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助理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三、职业能力

   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观察和理解、资料收集和处理、计算和分析、信息获取和使用、表达和交流、协调、管理及学习的能力。

四、申报条件

——助理健康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2) 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健康管理专业工作 2 年以上,经助理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具有中专以上医学相关专业学历,连续从事健康管理专业工作 3 年以上,经助理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健康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助理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健康管理工作 5 年以上。

(2) 取得助理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健康管理工作 4 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本科学历,取得助理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健康管理工作 4 年以上。

(4)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本科学历,取得助理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健康管理工作 3 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者,经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

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

——高级健康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健康管理工作 4 年以上。

(2) 取得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健康管理工作 3 年以上,经高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本科学位,连续从事健康管理工作满 5 年,取得一定工作成果(含科研成果,奖励成果,论文著作),经高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硕士学位以上者,连续从事健康管理工作 3 年以上,取得一定工作成果(含科研成果,奖励成果,论文著作),经高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 医药卫生专业副高级职称以上者,经高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 医药卫生专业本科生毕业 13 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 8 年以上、博士研究生毕业 5 年以上,连续从事健康管理工作 5 年以上。

五、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超过 120 分钟;专业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 15 分钟。